新消息!长春高新二股东金磊离婚 女方分得超40亿股份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9 07:45:53 387 0条评论

长春高新二股东金磊离婚 女方分得超40亿股份

北京 - 2024年1月11日,A股上市公司长春高新(000661)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磊先生的通知,获悉金磊先生与王思勉女士已通过协议方式办理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份分割事项作出安排。金磊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001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份的7.42%,分割至王思勉女士名下。

根据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本次股份分割后,金磊先生将持有长春高新463.1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4%,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思勉女士将持有长春高新3001.41万股股份,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女方成第二大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离婚分割前,金磊先生持有长春高新3464.5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6%,而王思勉女士则未持有公司股份。这意味着,王思勉女士在本次离婚中获得了价值超过40亿元的股份。

或涉减持

根据长春高新公告,在股份分割完成后,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将分别持有公司3001.41万股和463.16万股股份,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8.56%。根据《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规则》的有关规定,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合并后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需在3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交持股计划。

金磊曾减持

金磊先生是长春高新的重要股东,也是金赛药业的创始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金赛药业是长春高新的核心子公司,主要从事基因工程生物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回溯到2020年7月,金磊先生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06%。此后,金磊先生又多次减持公司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磊先生持有长春高新3464.5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6%。

离婚原因引猜测

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的离婚,引发了市场人士的猜测。有分析认为,金磊先生近期频繁减持公司股份,可能是为了套现离婚。也有分析认为,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离婚,可能是因为感情不和。

长春高新股价下跌

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离婚的消息,也对长春高新的股价产生了影响。1月11日,长春高新股价低开低走,收盘报125元/股,跌幅2.58%。

结语

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的离婚,是A股近期发生的又一起天价离婚案。这起案件也引发了市场人士对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问题的关注。

Sure, here is a news article about Liu Yuxin's wax figure being installed at the Shanghai Madame Tussauds Wax Museum:

全能舞台闪耀X魅力!刘雨昕蜡像入驻上海杜莎夫人蜡像馆

2023年8月20日讯,今天,上海杜莎夫人蜡像馆迎来了一位重量级人物——歌手、制作人、专业舞者刘雨昕的蜡像正式入驻。这标志着刘雨昕在音乐、舞台和时尚等领域的杰出成就获得了高度认可,也为粉丝们带来了近距离感受刘雨昕魅力的新机会。

刘雨昕的蜡像以其出圈作品《节奏病》MV中的形象为蓝本,生动还原了她舞台上的自信风采。 身着一袭红色战袍,银蓝色短发飒爽利落,双手交叉胸前摆出标志性的“X-pose”,无不展现出她全能艺人的独特风范。

为了完美呈现刘雨昕的舞台魅力,杜莎夫人蜡像馆的艺术家们倾注了大量的精力和心血。 他们仔细研究了刘雨昕的五官、表情和动作,并运用精湛的技艺将这些细节一一还原。最终,这尊栩栩如生的蜡像仿佛将刘雨昕的灵魂定格在舞台之上,让观众仿佛置身于她燃情四射的表演之中。

刘雨昕蜡像的入驻,不仅是上海杜莎夫人蜡像馆的一次重要收获,也是对中国当代流行文化的一次致敬。 相信这尊蜡像将会吸引更多观众前来参观,感受刘雨昕的独特魅力,并激发更多年轻人对梦想的追求。

以下是一些与本新闻相关的补充信息:

  • 刘雨昕是一位优秀的歌手、制作人和专业舞者。
  • 她的蜡像以其出圈作品《节奏病》MV中的形象为蓝本,生动还原了她舞台上的自信风采。
  • 这尊蜡像的入驻标志着刘雨昕在音乐、舞台和时尚等领域的杰出成就获得了高度认可。
  • 相信这尊蜡像将会吸引更多观众前来参观,感受刘雨昕的独特魅力,并激发更多年轻人对梦想的追求。

希望这篇新闻报道能够为您带来帮助。

以下是一些网友对此新闻的评论:

  • “太棒了!终于可以看到刘雨昕的蜡像了!”
  • “这尊蜡像做得太逼真了,简直跟真的一样!”
  • “刘雨昕太优秀了,她值得拥有自己的蜡像!”
  • “我要去上海杜莎夫人蜡像馆看刘雨昕的蜡像!”
  • “希望刘雨昕能够取得更大的成就!”
The End

发布于:2024-07-09 07:45:53,除非注明,否则均为益佰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